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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關於想或不想,也就是願不願意,其實完全不是重點。
受傷了,感覺到痛了,臉頰感覺一陣冰涼,才明白是受到傷害了,自己給的,或是別人加諸的,絕大多數是無關意願的,但頻率不定的持續著,無論快不快樂。
有時候人因為渴望而變得漠然,刻意遺忘可能帶給他人的傷害,刻意忽略那雖然微渺但確實存在的可能,像妳,像我,這般卑劣的渴望。
一度我想界定那中間的不同,但是其實沒有差別的,我們同樣給了傷害,給愛或不愛。
也許那不同之處,是我也給了自己...。
奧斯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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